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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8年第二期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实操考试(考核)有关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
2022-07-11 09:21
广西创新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实操机构考点
桂建培〔2018〕39号
各工程质量检测人员:
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《关于印发<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>的通知》(桂建管〔2013〕11号)和《关于印发<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考试(考核)实施细则>的通知)》(桂建培〔2016〕34号)精神,经研究,决定于7月组织2018年第二期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实操考试(考核)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(考试)对象
(一)参加2018年第二期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理论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;
(二)参加2018年第一期全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理论合格但实操未合格的,可参加本次考核补考(仅限本次,过期失效)。
二、考试项目
本次考试(考核)项目见下表:
(一)见证取样类 (二)地基基础类 (三)主体结构类 (四)建筑物附属类 (五)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 (六)钢结构工程检测类 (七)室内环境类
三、考试(考核)时间及地点
考试(考核)时间:2018年7月23-27日。
考试(考核)地点:各实操考试(考核)机构。
本次实操考试(考核)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,要求通过检测企业身份认证锁报名。
南宁、百色、河池、崇左的企业可选择区检测中心考点、南宁祥明考点或创新考点参加实操考试(考核);钦州、北海、防城港的企业可选择钦州检测中心考点,该考点未开考的项目可选择区检测中心考点、南宁祥明考点或创新考点;桂林、贺州的企业可选择建宏考点;柳州、来宾的企业可选择世诚考点,该考点未开考的项目可选择建宏考点;玉林、贵港、梧州的企业可选择玉林检测中心考点,该考点未开考的项目可选择建宏考点。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。
四、报考流程
(一)网上报名及交费时间
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9日00:00~7月16日23:00,逾期不予受理。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。
(二)考试(考核)费用及相关缴费要求
考试(考核)费(含实操材料费、考试考务费)见证取样类(101-103、109)220元/人·科,见证取样类(104-106、108、110-111、113)140元/人·科,地基基础类220元/人·科,主体结构类150元/人·科,建筑物附属类200元/人,建筑幕墙工程检测类200元/人·科,钢结构工程检测类200元/人·科,室内环境类140元/人·科。
请在2018年7月17日00:00~7月20日23:00按所报人数(科数)缴费。
(三)网络缴费时请考生通过企业锁自愿进行,不收取现金。缴费成功后不予退款,请谨慎缴费,转账时务必核对信息无误后再确认操作。
(四)报考人员必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网络缴费程序后方可参加考试。报考人员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或网络缴费,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,逾期不再受理补报。
五.准考证打印
报名、缴费成功的人员由单位统一于2018年7月21日07︰00~7月27日下午15︰00止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(须打印出照片、自贴照片无效,黑白、彩色均可),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。
六、票据开具及领取
(一)我中心按转账单位名称、科数、金额开具“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”发票,不予变更开具其他单位名称及内容。
(二)票据领取:可在系统选择邮寄或自取方式。自取方式凭单位开具的介绍信于2018年8月1日~8月3日(上午9∶00~11∶30,下午15∶00~17∶00)到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3楼2323室办理(联系电话:0771-2260167),逾期不领取者,视为自动放弃票据领取资格。
七、考试纪律要求
考生凭纸质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,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各项要求,考试(考核)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,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罚。凡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(考核)者以及代替他人参加考试者,2年内均不再安排其参加广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考试(考核)。
八、成绩管理
理论考试合格成绩可滚动保留一期(次)。
九、联系方式
广西创新检测考点 联系电话:0771-4305855;
http://www.gxcic.net/gxzczx/webeditnew/sysimage/icon16/doc.gif附件:网络报名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.doc
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中心
2018年6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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